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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法律声明 | 比特币的刑法属性与价值确定

imtoken中文版app 2023-02-11 05:44:54

前 50 个比特币于 2009 年 1 月 3 日宣布,当时 Satoshi Nakamoto 开采了第一个区块链,被称为“上帝区块”。作为一种点对点的电子支付方式,比特币不依赖中央管理机构或第三方。2021年3月13日,比特币突破6万美元。比特币背后的高价值导致了实践中的多重非法风险。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面临多重违法风险。其中,“挪用资金”(吸收研发投入、发行虚拟货币)的违法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罪;以比特币名义诈骗,涉嫌诈骗或合同诈骗;利用比特币跨境逃汇,伪装、隐匿非法资产,分别设立逃汇罪、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或洗钱罪);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网络传销罪,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获取比特币、传播比特币勒索软件、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网络数据、敲诈勒索(或诈骗)、盗窃等。

从国家针对比特币出具的两份属于部门规制层面的文件来看,仅认定了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并明确了比特币“非法定货币”的地位,但不清楚是否它具有属性。. 在理论和实践上,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的刑法规制路径分为计算机犯罪规制路径和财产犯罪规制路径。

3、计算机犯罪监管存在漏洞

计算机犯罪规制路径以戴永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二审刑事裁定为例。本案中,法院将被告人戴永华通过软件“后门”盗取他人5枚比特币的行为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比特币刑事犯罪案例,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利用计算机犯罪来规范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的行为,实际上否定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并认为比特币是数据而非财产,但实际上数据只是比特币的技术属性,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的行为不一定会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也不会扰乱公共秩序。有一些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不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监管漏洞。

4、对财产犯罪的规定是合理的

财产犯罪规制路径印证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鸿恩盗窃案为例。二审刑事裁定书指出,被害人靳支付价款后获得比特币,这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而且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受刑法保护。 ; 被告人吴宏恩通过网络盗取受害人金的比特币后,将出售所得20万余元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构成盗窃罪。在本案中,法院确认了比特币的虚拟商品属性和财产价值以及持有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因此,作为一种加密数字货币,比特币被认定为属于我国刑法第92条保护的公民私有财产范畴,比特币受刑法保护。财产犯罪的规制路径实际上是以商品理论为基础的。与计算机犯罪的规制路径相比,它补充了对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侵犯个人合法利益的评价,更符合受害者因比特币而遭受的更大经济损失。适应,弥补非法获取比特币,计算机犯罪问题不规范。s刑法,比特币受刑法保护。财产犯罪的规制路径实际上是以商品理论为基础的。与计算机犯罪的规制路径相比,它补充了对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侵犯个人合法利益的评价,更符合受害者因比特币而遭受的更大经济损失。适应比特币刑事犯罪案例,弥补非法获取比特币,计算机犯罪问题不规范。s刑法,比特币受刑法保护。财产犯罪的规制路径实际上是以商品理论为基础的。与计算机犯罪的规制路径相比,它补充了对非法获取他人比特币侵犯个人合法利益的评价,更符合受害者因比特币而遭受的更大经济损失。适应,弥补非法获取比特币,计算机犯罪问题不规范。更符合比特币对应的受害者遭受的更大经济损失。适应,弥补非法获取比特币,计算机犯罪问题不规范。更符合比特币对应的受害者遭受的更大经济损失。适应,弥补非法获取比特币,计算机犯罪问题不规范。

三值问题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三位法官在《理解与申请》中给出的认为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属于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理由之一是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确定。但是,价值识别的难点不应该是对比特币属性的否定。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比特币价值识别的案例。从他人非法获取比特币包括平台账户中的比特币和非平台账户中的比特币。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对比特币在固定平台上的价值有更明确的确定。

1、平台账户中比特币价值的确定

代币交易平台每天发布当日比特币交易价格。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也是被告在出售被盗比特币后获得的非法利益。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件的,按照有效价格凭证认定”受害者的账户信息可以通过代币交易平台进行认证。. 此外,在实践中,仍有地方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作为估值依据,如“吴鸿恩盗窃案”([2016]浙10行第2016号)。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3月结案的抢劫虚拟货币案1043号、四川法制网上发布案。或者当地公安局网络安全小组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行初字第1252号)。虽然上述机构是否有资格颁发比特币价格证明还有待商榷,但上述证明文件可以看作是评估比特币价值的有益尝试。如《胡志凯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行初字第1252号)。虽然上述机构是否有资格颁发比特币价格证明还有待商榷,但上述证明文件可以看作是评估比特币价值的有益尝试。如《胡志凯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行初字第1252号)。虽然上述机构是否有资格颁发比特币价格证明还有待商榷,但上述证明文件可以看作是评估比特币价值的有益尝试。

2、非平台账户中比特币价值的确定

由于不同的比特币交易场所的交易价格不同,以比特币被盗为例,此时涉及的比特币价值的确定应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被盗比特币的价格.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选择可以参考之前的情况,由物价局或者当地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做出,具体确定可以参考比特币交易价格不同的交易平台。

卢高杰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

lugaojie@longanlaw.com

坦佩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法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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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法言|比特币的刑法属性及价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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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龙眼律师事务所):龙眼法律声明 | 比特币的刑法属性与价值确定